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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self-management
Do lots of deliberate practice
这是97 things every programmer should know里面的一篇文章。 以前在很多书里面看到过10万小时定律。要成为某方面的专家,需要十万小时的练习。这对我们而言是个很让人灰心的定律。就写程序而言,就算一个星期认真写20个小时的程序,也需要10年的时间。 不过这篇文章里面特别提到,要成为一个优秀的程序员,需要有目的性的练习。有目的的练习,和工作上的编程不一样。它不是把同样一件事情做很多遍,而是需要有一些任务来不断的挑战自己。这些任务,需要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然后不断的尝试去解决它,分析遇到的问题,不断的完善自己。 我们可能永远都成不了最优秀的程序员,但是要努力成为可以称的上优秀的程序员。
Posted in reading, self-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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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owledge manage or knowledge collect?
这个标题就是现在我个人的知识管理的现状。 虽然说我们有了很多更好的工具,但是现在的知识管理已经沦落为知识收集了。 Google reader?我每天都在上面浏览,share,star文章,甚至还发到evernote或者instapaper里面去,可是我从来没有好好看过收集下来的文章,更别说应用了。 Instapaper?我曾经最推荐的app,还花了4美元买了正版的,现在很少打开了… Evernote?里面inbox的文章已经堆成山了… 我所有的工具,现在都是收集箱,没有一个放着消化过的东西。 说到底,还是懒惰。勤奋的人,哪怕只用笔记本,只用文本文档,也能做笔记,懒惰的人,就像我,只会在一个又一个工具里跳来跳去,最后什么也没留下。甚至说,工具的选择越多,最后越没用。
Posted in productivity, self-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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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了一下自己的工作
总觉得工作上花了很多时间,但是实际上成果并不大。也许以后出去找工作,说我到底做了哪些工作,也说不出来多少。所以想把自己的工作总结一下,找出最重要的部分以及我最能做出自己贡献的部分。 下面是画的一张思维导图。其中标有星的是我觉得最重要的事情。首先是把握项目的进程,目前的项目比较大,开发的人也不少,所以目前的进度和项目的状况需要我去总结,去把握。另外一个是项目的质量。这也是项目最重要的部分。至于像需求方面,鉴于目前组织的现状,我基本上不想再去说了。另外一个就是日常管理的部分,最重要的部分是组员的个人发展。 其实开始思考这个问题是读了zenhabits的这篇文章:http://zenhabits.net/2008/01/the-four-laws-of-simplicity-and-how-to-apply-them-to-life/,还有这篇http://zenhabits.net/2008/09/21-easy-hacks-to-simplify-your-life/里的第17点: 一周工作4天。总觉得自己在忙,但是却没什么成效,时间还白白浪费了。现在呆的地方的组织还有气氛,已经慢慢不是我喜欢的那种。还不如花少一点但是更有效率的时间在工作上,然后做一些更能提高自己的事情。在这儿已经呆了快6年了,为什么觉得好多时候,都是在混日子呢?我是在工作,是在忙碌,可是不意味着在成长。是时候要改变一些东西了。
效率极低人群之七大习惯笔记
前几天读了一篇文章《效率极低人群之七大习惯》,分析的很到位,里面好几个也是我一直都有的。 缺席。这里的缺席可以理解为不去做。很多时候我们总在研究什么什么方法,但是却很少去实际去做这件事情,所以结果只能是白白浪费了时间。这个现象在李笑来的《把时间当朋友》里面也有提到。今天在twitter上又看到他发的一条推说,人的大脑即使在年纪比较大的时候,也是会进化的。也就是说,如果想学什么,不要用年纪来找借口了。 拖拉。 做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其实谁都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大部分人不去反思自己到底在无关紧要的时间上浪费了多少时间,也不逼迫自己先完成重要的事情。 多虑。 凡是过于消极。里面有提到一个可以一试的方法,连续七天都从积极的方面思考,再来看看事情有什么改变。 固执己见。 持续信息过剩。这个也是我们经常犯的。比如说学什么,找了很多文章,买了很多书,接触到的东西太多,反而不知道从哪儿下手。就像学英语,假如说什么资料都没有,就只有新概念,没的选,我估计那几本书很多人都已经摸透了,英语水平也不会差。现在选择多了,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反而什么都没学好。又比如说我之前学习GTD,看了很多文章,用了很多应用程序,甚至还买了本moleskine(被老婆骂死),最后还是回到最见到的办法(纸+笔,用便宜的notebook)。很多东西,一直再看,但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到底需要什么,也没有反思过怎样把看过的东西应用到自己的实践中来。文章最后提到:一定要想清楚哪些是真正想要阅读的。
12 habits I want to develop in 2010
Read an English news every day. Study English for an hour every day. Read a chapter of book every day. Write a weekly review blog post every week. Use digu.com to record my viewed links every day. Summarize links and … Continue reading
一个很好的用笔记本实现gtd的方法
用gtd断断续续的也快一年了,基本上没什么心得。之前甚至骚包过一本moleskine,基本上可以work,但是也没怎么坚持下来。尤其是要把一个本子按页数来分,翻来翻去,自己就忘记哪儿要记什么了,总觉得不方便。也用过remember the milk,刚开始觉得很好用,可是事情一多,就很难很快的找到next action,而且网页的东西,有时候觉得不够快捷。现在在touch上用todo,还挺好用的,它的关注list可以很快的找到next action,不过最近几天老是在打游戏,切来切去真是麻烦… 无意中看到这篇文章,介绍用notebook来做gtd,实现很简单。看起来很不错的。也不用把笔记本分成几部分,很快就可以找到todo应该记在哪儿。 http://utilware.com/gsd3.html 还有flickr上的一篇实现的照片: http://www.flickr.com/photos/davegray/145761460/
唯識–傷痕實驗
美國科研人員進行過一項有趣的心理學實驗,名曰「傷痕實驗」。 他們向參與其中的志願者宣稱,該實驗旨在觀察人們對身體有缺陷的陌生人作何反應,尤其是面部有傷痕的人。每位志願者都被安排在沒有鏡子的小房間裡,由好萊塢的專業化妝師在其左臉做出一道血肉模糊、觸目驚心的傷痕。志願者被允許用一面小鏡子照照化妝的效果後,鏡子就被拿走了。 關鍵的是最後一步,化妝師表示需要在傷痕表面再塗一層粉末,以防止它被不小心擦掉。實際上,化妝師用紙巾偷偷抹掉了化妝的痕跡。對此毫不知情的志願者,被派往各醫院的候診室,他們的任務就是觀察人們對其面部傷痕的反應。 規定的時間到了,返回的志願者竟無一例外地敘述了相同的感受—人們對他們比以往粗魯無理、不友好,而且總是盯著他們的臉看! 可實際上,他們的臉上與往常並無二致,什麼也沒有不同;他們之所以得出那樣的結論,看來是錯誤的自我認知影響了他們的判斷。 這真是一個發人深省的實驗。原來,一個人內心怎樣看待自己,在外界就能感受到怎樣的眼光。 同時,這個實驗也從一個側面驗證了一句西方格言:「別人是以你看待自己的方式看待你。」不是嗎? 一個從容的人,感受到的多是平和的眼光; 一個自卑的人,感受到的多是歧視的眼光; 一個和善的人,感受到的多是友好的眼光; 一個叛逆的人,感受到的多是挑惕的眼光…… 可以說,有什麼樣的內心世界,就有什麼樣的外界眼光。 如此看來,一個人若是長期抱怨自己的處境冷漠、不公、缺少陽光,那就說明,真正出問題的,正是他自己的內心世界,是他對自我的認知出了偏差。這個時候,需要改變的,正是自己的內心;而內心的世界一旦改善,身外的處境必然隨之好轉。畢竟,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你自己,才能決定別人看你的眼光。